【書 名】我殺了他
【原 書 名】私が彼を殺した
【作 者】東野圭吾
【譯 者】劉姿君
【出 版 社】獨步文化
【出版日期】2013年06月29日
【原著出版】1999年
《我殺了他》一書,分別以三位嫌疑人的表述為章節,相互交替穿插成書。本作以貫徹「尋找兇手」要素為主軸,看著嫌疑人的表述,以及跟著加賀的推理走。讀到最後就在加賀指出:「兇手就是你」時,本書就止住了。那究竟兇手是誰呢?這就有待讀者去思考啦!不過這種解開謎團,使讀者加入推理行列,可說是有趣極了。要親自填上答案,沒有「解答篇」可以翻找,可真把讀者弄得心癢癢。好書的樂趣,就讓讀者自己去領會吧,不多說了直接進入推理過程(底下分隔線後有雷,請注意!)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防雷線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首先是本次的事發地點、死者、事件概述和人物關係圖 (圖片引自 巴哈姆特)
由上圖可知嫌疑人的犯案動機
嫌疑人的犯案手法又須滿足:
1. 知道穗高誠固定吃哪種鼻炎膠囊
2. 有機會把毒膠囊放進藥瓶或藥盒
毒藥的來源 (底下只列概要,詳細過程請參照書本):
由浪岡準子所準備的毒藥,推測出可能總共有12顆膠囊毒藥,警方在房內拿到的藥瓶內共有5顆,其中:
浪岡準子服用1顆身亡
1顆呈現分解狀,放置於藥瓶外
神林貴弘 (手持0→3顆):
2顆
目睹浪岡準子放入穗高的藥盒中,後來被不知情的穗高丟棄於垃圾桶
中,被神林撿起 → 1顆測試在小貓身上,1顆流向未明。
1顆
駿河寄發恐嚇信給神林時所附上的 → 後來在三人對質時交出1顆。
駿河直之 (手持1→0顆):
由雪笹與駿河的對質,可推測駿河在房內拿走1顆
雪笹香織 (手持1→0顆):
1顆
承認在浪岡房內所拿 → 後來在三人對質時交出1顆。
警方在房內發現的藥瓶只剩5顆,推測可能有12顆
浪岡吃1顆
呈分解狀1顆
雪笹1顆
駿河1顆,附在恐嚇信上給神林
神林從垃圾桶撿2顆
+)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這樣算只有11顆(缺1顆)
所以可推知還有一顆在嫌疑人身上
因為神林貴弘並不知道浪岡準子住哪
所以雪笹和駿河其中一人,都有可能再偷拿1顆
膠囊流向上面已釐清,剩下的流向
包包:美和子→西口→美和子
藥瓶:穗高→美和子
藥盒:穗高→美和子→西口→駿河→服務生→穗高
藥瓶:
除了上述在遞交給他人時,可能會留下指紋的人。神林貴弘剩下的1顆毒藥,很有可能會把藥瓶內的其中一顆藥掉包,所以藥瓶上也可能有他的指紋。
藥盒:
因為浪岡曾偷偷放入毒膠囊,所以藥盒上也可能有她的指紋。
加賀弄懂膠囊可能的流向,以及包包、藥瓶與藥盒後,在文末 (P.332-333) 指出,美和子的包包、藥瓶和藥盒中:
「其中一樣東西有不明指紋,不是你們幾位的,也不是穗高先生的。辦案小組似乎將此解釋為與命案無關的指紋。但是我發現,某個人應該是這個指紋的所有人,而我的推測沒有錯。其實一點也不令人意外,只不過是應該在上面留下指紋的人留下了指紋而已。」
加賀由三人的對質,弄清膠囊、藥瓶、藥盒的流向就能推出結論。意即我們只要站在加賀和警方訪談嫌疑人時,所交談的紀錄即可推知兇手。完全可忽略三人內心的獨白,也不應該放在推理內 (加賀無法知道三人的內心獨白)。
加賀說過某樣東西上,沾上不明指紋、與命案無關的指紋
綜合上面兩點,三位嫌疑人、穗高、美和子、浪岡、西口、服務生,都與命案的過程中有關係,所以那枚不明指紋,指的自然不是他們。意即可說是一枚陌生人的指紋,但同時加賀又能推測出來。
兇手推論
假定沾有不明指紋的物品是藥盒
(排除包包被掉包的可能性,包包與膠囊的影響性很低)
(藥瓶也要排除,因為不會(可能性低)沾上陌生人的指紋)
↓
駿河曾接手過藥盒有機會掉包,而且駿河很有可能又偷拿一顆膠囊
↓
加賀曾經拜訪過駿河住的地方,所以可能知道那些箱子內的物品是穗高前妻的
↓
可猜測藥盒可能是一對的,被駿河拿來掉包
↓
推測兇手是駿河直之
假設兇手真是駿河直之,那為何他不把藥盒擦拭乾淨呢?
1. 忽略了這點而忘了(最直接的理由)
2. 擦拭乾淨後,會很難解釋藥盒沒有美和子等人的指紋
3. 若不擦拭,同樣也會缺少應該存在的指紋,露出破綻
,綜合以上,不管有擦拭或者沒有擦拭,都會是個問題。但若不是藥盒的問題,而是包包或者藥瓶,那這些前提都會導致加賀無法推測出陌生人(理由如下):
→與命案無關的指紋、不明指紋
→加賀能夠推測出來的人
若從本作脈絡中,藉由三人各自的表述,那意象很可能推測出兇手是駿河直之。但若那樣推理,則過程中會出現手法破綻 (除非要以駿河被仇恨矇蔽,忽略破綻) 。所以我更傾向認為,作者在本作的謎團設計中有所疏忽。
考慮到加賀能推測出不明指紋的擁有者,若考慮過所有的可能只能當作駿河忽略了破綻。雖然這個答案不滿意,但或許這就是在印證福爾摩斯那句眾所周知的名言:『如果去除了所有可能,剩下的結論即使再不合理,應該都是唯一的解答。』的最好寫照。
圖片取自博客來
留言列表